记录心得体会是反思自我的重要途径,助力我们成长,写心得体会时,大家应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以下是好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爱阅读的心得8篇,供大家参考。

爱阅读的心得篇1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是我第一次读完《红楼梦》的真实感受。有的人喜欢喝咖啡,浓烈而厚重;有的人喜欢喝茶,清新而恬淡。那么,品《红楼梦》是咖啡还是茶呢?答案只有自己才知道了。
一开始,我认为《红楼梦》是一本枯燥的古书,可越读越被它吸引,它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盛到衰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感情。是作家曹雪芹老先生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被列为四大名著之首。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黛玉葬花”。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在那个黑暗浑浊的社会,在那个争风逐月的大观园,想要获得幸福与自由,那简直是不可能。而书中的主人公――黛玉却恰恰拥有。“黛玉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黛玉葬花,是她不忍看美好的被污浊吞噬。而黛玉所展示的,便是一个很简单,却没有多少人做到的——初心。初心一直存在,只是没有人发觉,甚至开始慢慢地被别人遗忘,我想做的,就是想用这篇文章唤起你的初心,你压在心底的财富。黛玉的行为对我有启迪,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静静地看上一会儿《红楼梦》,就能平静许多,心中的斗志又能熊熊燃烧起来。
当物欲横流,世事变迁,圆滑易,守心难。那么初心,就更是值得珍藏的财富了。有了这笔财富,即使贫寒也不愧,即使受困也自由。《红楼梦》博大精深,次次读次次悟,不正是它的不朽魅力?
爱阅读的心得篇2
阅读课外书一直是我的一大爱好。这次,我阅读了《城南旧事》。从女作家林海音的笔下,我读到了老北京社会上、生活中各种性格、模样的人;看到了主人公小英子眼中大人世界的种种情绪。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部自传体小说分成五部分: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全书通过小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相思,并亲自感受了这生活。作者通过不同年龄,回忆了童年的时候自己住在北京城南的一幕幕。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南城,小英子认识了许多新朋友,有惠安馆的疯子,她天天在门前等她的孩子小桂子。后来这个小桂子竟是小英子的朋友妞儿,妞儿其实是她父母捡来的。后来,在一个草丛里又认识了一个小偷,他为了帮弟弟读书所以去偷东西。还有爸爸从外面带回来的兰姨娘和德先叔。可是这些人却都离开了小英子。甚至最后连奶妈和爸爸都离开了她。主人公小英子经历了悲欢离合,感受到了生活,从一个无知的幼童成长了。正如书中小英子所说的:“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小英子似乎终于看懂了这个世界。
?城南旧事》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我在读这本书时,就仿佛身临其境,仿佛我也在西厢房里,和小英子还有妞儿一起看小油鸡,一起捉“吊死鬼”。《城南旧事》是一部经典的小说。八十年代还被搬上荧屏,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它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很强的社会意义。这本书无论是内容,还是含义都很深入人心。这也正是这部小说吸引人的地方。林海音曾经说过:“《城南旧事》里的故事并不一定全部真实。但我在写的时候,疯子秀贞,奶妈宋妈,爱说爱笑的兰姨娘和不理我们小孩子的的先叔,都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感觉回到了童年。”这部小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向现代人展现了旧北京,老北京。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多层次的情绪,以一种自然的手法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给人一种无限亲切的感觉,在无形中把读者带入另一个世界。
?城南旧事》一书,用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了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多种交集的感觉同时在心头涌现。
爱阅读的心得篇3
春秋时期,有个楚国人,他叫伍子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眼睛炯炯有神,目光和电一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才子,还是个孝子。楚平王欣赏他的才华让他做了太子的老师。楚平王让他的父亲写信然后让他们父子三人一起去送死,伍子胥的哥哥看了这封信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先到吴国躲一躲再说吧!伍子胥白天躲着,晚上赶路,眼看要到吴国了,可吴国查的很严,他愁到头发都白了,突然,他看到了一个和他极像的老人,伍子胥高兴极了,后来,伍子胥蒙混过关,假的伍子胥被抓了起来。到了吴国后在大街上要饭,公子光看到后把伍子胥带到了吴王面前说,想让吴王帮他攻打楚国,可公子光却一直反驳,伍子胥看出来他的阴谋,他想,那就等公子光成王之后在攻打楚国吧。现在的伍子胥一心只想着复仇,后来吴国去攻打了楚国,吴国赢得了胜利,但是后来秦国帮助楚国把吴国打败了。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这样三个简单的道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能只为眼前的事着想,而要立足长远。
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这不是一个好的行为。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适可而止,对不对呢?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故事》中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我们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通过这本厚厚的书我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统治天下的秦始皇、勇猛的项羽、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但是,让我最喜欢的是勾践的卧薪尝胆: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发生了战争。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被吴王夫差俘虏。勾践忍辱负重,后来,吴王夫差释放了勾践,让他回到了越国国都会稽。勾践在躺卧的地方吊了个苦胆,每天夜里躺在柴草上,面对苦胆,吃饭时都要尝尝苦胆。就这样勾践经过了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这就是卧薪尝胆的故事。他告诉我们:失败了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
?史记故事》是一本好书。它让我们从小就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这本书也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退缩,都要持之以恒,才能完成我们美好的梦想!
爱阅读的心得篇4
细细品读了朱老师的《致教师》,看着书中的那一个个问题,就仿佛是为我回答的。其中朱老师的一个观点让我尤为感动,那就是:为每个生命颁奖。每个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值得呵护的。“每个孩子的基础不一样,能力不一样,个性不一样,我们不可能用统一的标准评价所有的学生,也不能够用一张试卷衡量所有的学生。最好的,应该让每个人成为他自己,让每个人的潜能得到最大的发挥,让每个生命绽放独特的光芒。
“新独特的生命叙事剧令我耳目一新。给孩子们排练适合自己的剧目,感受生命的意义。真诚地为新人点赞。朱永新老师说,衡量新生命叙事剧是否精彩,不是看学生们的演技是否成熟,布景是否漂亮,而是看学生们有没有真正地演绎出剧中人物的灵魂,把著作的真谛表现出来,每个学生是否真正地投入到剧情之中。人生需要的是“中庸”的智慧,是既有感情,又有思想的“正剧”。新生命叙事剧,就希望运用舞台上的“正剧”引导出人生的“正剧”。每个生命都是这个世界的唯一。关注每个生命,关注每个孩子,为每个生命颁奖,为每个生命喝彩,是的使命。
陶行知先生曾经说过:“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嘲笑中有爱迪生”。教师要充分运用赏识和激励原则。教师请不要吝啬你的表扬。根据多元智力理论,每个孩子都是有自己的优点的,你要善于去发现,并大力地表扬他们的“闪光点”,所谓的“后进生”并不是他们真的能力很差,而只是他们缺少周围环境的人们给予他们的肯定和表扬。俗话说“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我们作为教师时刻要记住这一教学原则,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沐浴在你那柔声细语的表扬声中和殷切的期待目光中。
在教学中我都会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尤其是给那些在慢慢进步的后进生们。这些孩子在我的表扬声中,仰起了头,挺起了胸,表现也越来越好。
最后,我想以泰戈尔的一句话用以自勉:“不是槌的打击,乃是水的载歌载舞,使鹅卵石臻于完美。”希望自己能够以这样的态度来为每一个生命颁奖。
爱阅读的心得篇5
?城南旧事》是女作家林海音的代表作品。在上个世纪的老北京,不时响起小贩叫卖声的胡同、种着夹竹桃的四合院、屋里冒着热气的暖炉·····书中的小主人英子被这些充满温情的事物包围着,又被慈祥而严厉的爸爸、操持着家务的妈妈、善良的宋妈等人宠爱着,再加上几乎每年都会新加一个的弟弟或妹妹……这样一大家子的生活故事仿佛一场韵味十足的大戏。
英子的童年趣事都体现在了《惠安馆》里。她的妈妈和宋妈都不让英子去惠安馆旁玩,甚至每当走到惠安馆门口时都会加快脚步:因为那儿有一个“疯子,”可英子还是经常背着她们去那儿了,并慢慢地于“疯子”秀贞成了朋友,明白了她并不是真疯,而是因为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而“疯”。英子发现与自己同龄的好伙伴——妞儿竟然是小桂子时,我也不禁大吃一惊,同时也感到高兴:大吃一惊是因为英子每天与妞儿玩,也就是与小桂子成为了好朋友;高兴是因为她们母女两团聚了。
小英子也乐于助人,会帮助有困难,被冤枉的人,还勇敢、善良……这些优点我们都要向她学习。
现在我们正处在美好的童年时光,我们要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更要好好珍惜身边的每件事和每个人。
爱阅读的心得篇6
暑假期间我读了《红楼梦》一书,它是由清代小说家曹雪芹所作的家喻户晓的四大经典名著之一。这本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同时,通过对这些爱情悲剧产生的社会环境的描绘,深刻而尖锐地批判了封建社会制度、政治吏治……满腔悲愤地控诉了封建主义的残酷无情和灭绝人性。
这本书在描写人物的技巧方面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精雕细刻出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人物形象,书中对王熙凤的描写是这样的。“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这样的外貌描写让我们对王熙凤印象深刻,像刻在脑海里似的。在众多的人物中我最喜欢薛宝钗了,因为她不仅性格温和,而且长得美丽大方还很会说话,讨人喜欢。书中写道:有一次宝钗生日,院里搭了个戏台,贾母先叫宝钗点,宝钗点了个贾母喜欢的《西游记》,贾母很是喜欢,宝钗不仅善解人意会说话,而且很有才华,有一次元妃来了,她让宝钗、黛玉等姐妹各题一匾一诗,大家看了看觉得还是宝钗和黛玉写得。宝钗还提醒宝玉不要和元妃唱对台戏,让宝玉把“绿玉”改作“绿蜡”并把讲给他听。书中曹雪芹刻画了许许多多鲜活的人物形象,读着读着,我的眼前好像浮现出他们的身影。曹雪芹刻画人物栩栩如生,令人惊叹!
让我喜欢的还是《红楼梦》里的古诗词了,这是有了这些诗词《红楼梦》才焕发出迷人的光彩。这些诗句中我最喜欢“眼空蓄泪泪空垂,暗洒闲抛却为谁?尺幅鲛绡劳解赠,叫人焉得不伤悲!”这首诗是说,黛玉在为宝玉流泪,除了为宝玉还能为谁呢?本来在为宝玉流泪,收到宝玉赠送的手帕,知道宝玉深知她的心意,于是哭得更厉害了。上面这两句话是林黛玉的心声,但是,她之所以会在那个时候将这两句话说出来,正是因为当时的环境,因为那方帕子而引出的感慨。我喜欢《红楼梦》,不仅是因为这本书刻画人物细致入微、栩栩如生。更是因为这本书是中国古典诗词的百花园。
爱阅读的心得篇7
记得第一次看史铁生的作品是很小的时候了。我爬上椅子,看到一本极旧的初中语文课本摆在桌上,便不禁翻开,一下子翻到了《秋天的怀念》。读完后,不受控制得哭了出来。那时,我并不知什么是史铁生,什么是《秋天的怀念》,什么是生与死的思考。单觉得,一儿子失去了母亲,一母亲诀别了儿子,是多么痛苦啊,那孩子真可怜,还摇轮椅生活呢。也许那时的哭就是怜悯吧,我没体会到生命,也没体会到死亡。
我正式读《我与地坛》时,是两三年前的时候了,我有了一点思想,也在思考生与死。我问妈妈为什么活呢?人生既苦又短有那么多烦心事。妈妈却告诉我,她的生命负有职责,她要照顾姥姥、姥爷,还要抚养我长大。她此刻因这两件事活着,若死了,便没尽到职责。我不解了,一个生命活着的信念竟像马套在车上一样毫无自由,但却无法反驳这看似“无道理”的理由。于是,我开始读《我与地坛》了,读了一段便哭了,一向哭到读完文章。残疾史铁生的失魂落魄缓缓埋入我心中。他的母亲出现了,儿子走后,她仍呆呆地站着,想着儿子,想他的明天,又想他的今日,担心着在病中痛苦挣扎的儿子。她不愿儿子得病,更不愿看到儿子放弃生命。作为母亲,她真的能改变什么吗?她仍然做着该做的所有事,没放弃,努力着。实在等不下去了,儿子究竟怎样样,他到地坛了没?情绪是否恶化?于是偌大的园子里,不知母亲走过多少焦灼的路。这就是一个平凡的母亲,可母亲永远不平凡。
在一次谈话中,聊到了《我与地坛》。我说:“我有一次在家哭了,是因为我看到了史铁生所说的’有过车辙的地方,就有母亲的脚印……’我感到我在一些事上不听母亲的话,给母亲带来了麻烦……”说着我又哭了,我真的哭了出来,好像心中什么东西被点燃了,那火扑不灭,火苗在大脑里一蹦一蹦的,泪水不住地涌出来。
那时,我不小了,不是孩子那样说哭就哭,也能勉强控制情绪,可是《我与地坛》总有一种让我哭的东西,也许就是母亲吧。史铁生冲母亲喊:“我可活什么劲”是有原因的,原因不在他。而我和母亲的争吵,无一不是我的过错,而我总喜欢苍白地狡辩。
很是奇怪,为什么《我与地坛》成为了我的泪点。是对生命的感悟吗?可这需要冷静地思考,哭的情绪波动是极大的,并不冷静。那又是为什么?此刻,我猜应当是对母亲的愧疚。我看到史铁生在明白母亲时的追悔莫及,便觉得我和母亲在一齐的时光有一种紧迫感。再看到母爱的珍贵、无私、包容和呵护时,不禁反思自我的行为给母亲带来了怎样的担心、悲伤、和心灰意冷。
也许我已长大,可哭的时候仍是个犯错的孩子。如今我明白哭是没用的,我该去做一些事情,别让等待,成为遗憾。
随着年龄的增长,继续思考生存、死亡和生命。
爱阅读的心得篇8
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视情感和正义。他,一只狗,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比人类更好。
“古欲在心中汹涌,习惯的束缚使心不安;再一次,从冬天的沉睡中,唤醒春天原始野性的爱。”这是小说的开头,给人无数的思考和遐想。
因为人类的欲望,巴克从一只受到全世界尊重的高贵的狗沦落为拉雪橇的奴狗。他在北方艰苦的条件下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但他没有灰心。他以自己超强的常德适应能力和血液中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活了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他彻底堕落成了一个像狗而不是狗,像狼而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这次失窃标志着巴克适合生活在危险的北国环境中。它标志着它强大的适应性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也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落或瓦解,已经成为一种虚荣,成为无情的生存竞争的障碍。”读这段话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感触的。道德其实是“一种虚荣,一种障碍”。可想而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残酷,险恶,不道德,还是黑暗!
我一直对巴克有一种崇拜和敬佩。他太强大,生活太悲惨。他一次又一次面对你要去哪里,尤其是最后一次,他打猎回来,看到了主人和伙伴的尸体,残忍。还原原貌后,巴克毅然撕裂了印第安人(凶手)的喉咙,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彻底成了野之王,令人胆战心惊。我非常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一个孤独的国王,一个骄傲的国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无边的月光下穿梭,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幻觉一直在我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最原始的生活,抛弃道德的束缚,追随“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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