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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的读书心得篇1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篇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书名就让人浮想联翩:蟋蟀不是生活在森林或是草丛中的吗?它怎会来到寸草不长的时代广场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书。原来,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结果被困在野餐篮里,并被带上火车,离开了森林。
经过一次次的挣扎,终于,柴斯特跳出了野餐篮,但这时它却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在那儿,柴斯特认识了善良的亨利猫和机灵的小老鼠塔克,还认识了他们的主人——小男孩玛利欧。一心想回到家乡的柴斯特在玛利欧的报摊不断地遭受挫折。
但它和玛利欧、亨利、塔克却成为了好朋友,并在他们的帮助下,经过自己的艰苦努力,成为纽约著名的演奏家,通过它打动人心的演奏,使玛利欧的报摊生意日渐红火,从而报答了玛利欧一家。最后,柴斯特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自己的家乡。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出名,而是自由和快乐,失去了自由和快乐,生活就失去了意义。我还懂得:友谊对于每个人都是最值得珍惜的,有了朋友,人生才不会孤单,生活才会更加丰富多彩。文章开篇即设置了一个小小的`悬念,作者对《时代广场的蟋蟀》充满了疑惑,同样的疑惑小作者又带给了读者们。
小作者语言组织和概括能力非常强,将这本书的内容详细而有条理地叙述了出来,使人们即使不看原著也十分清楚故事的内容。文章条理清楚,表意明确,表达流畅。更难能可贵的是,小作者通过阅读这本书,悟出了一些道理,即“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出名,而是自由和快乐”,还有友谊的重要性。这些都值得人们去深刻地思考,给人以深深的启迪。
蟋蟀的读书心得篇2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乔治·塞尔登,这本书虽然内容短了一点,但却很值得我们大家看。
一开始看的时候,我看得还不太认真,书被画得一塌糊涂。
这本书讲的是: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它遇到了聪明又略带狡诈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而憨厚的亨利猫。塔克老鼠住在报摊旁边的排水管的入口里,亨利猫则是塔克老鼠的老朋友。后来,幸运的柴斯特被玛利欧收留了。
柴斯特每天都生活在火柴盒里,生活得很快乐,但是玛利欧却想给柴斯特安排一个舒适的家,不顾着自己的家很穷,花了十五分钱买了一个蟋蟀笼子。
第一天晚上住进去的是塔克老鼠。第二天晚上柴斯特做了一场梦,它梦见自己在吃叶子,味道很苦,但它希望叶子的味道会好过来。突然,龙卷风向它袭来,它抓住大树,就被吓醒了。可是它醒来的时候发现,它在梦里吃的树叶其实就是两元钞票,这两元钞票就是白利尼一家的血汗钱,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因为白利尼妈妈已经把柴斯特关在笼子里了。于是塔克老鼠就把他一生的积蓄赔了出去,这些钱就是塔克老鼠的性命钱、养老钱。
玛利欧给柴斯特吃桑叶,所以柴斯特唱的歌很好听。
还有一次,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想给柴斯特举行一次晚宴,因为柴斯特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已经整整两个月了。可是柴斯特演奏的曲子是在演奏的太好了,好到塔克老鼠都跳起舞来了,结果塔克老鼠不小心把火柴盒碰翻了,报摊着火了,于是柴斯特就把闹钟给弄响了,保罗就来救火了,于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就跟着柴斯特逃走了。
后来,柴斯特成了全纽约市的一位演奏家,它一般会在早晨八点开始演奏曲子,每次演奏大概会持续一个半小时。但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思念起家乡来,于是柴斯特便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理解和帮助下乘坐火车回到了家乡。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这本书还让我记住了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还让我记住了玛利欧和塔克老鼠那颗善良的心。
这本书虽然结尾是很悲伤的,柴斯特离开了它的好伙伴,乘坐火车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柴斯特虽然离开了,但它和朋友们之间的友谊并没有结束。
书中的柴斯特功成名就之后却选择自由。如果是我,我就选择继续大出风头。因为继续大出风头会有更多的人羡慕;自由的生活就会懒懒散散,没有奋斗目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所以我选择继续大出风头。
蟋蟀的读书心得篇3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所以今天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这本书曾获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它主要讲述的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被夹在了野餐人的三明治里,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认识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享利的猫,跟它们成了好朋友,还认识了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小男孩把这只蟋蟀当成了自已的宠物,还在中国的冯赛那里买了蟋蟀笼子送给柴斯特,给他喝自已喜欢的草莓汽水,知道它不喜欢吃又去找来蟋蟀喜欢吃的桑叶,把桑叶放在笼子里。白利尼太太一直不是很喜欢蟋蟀,一次次要求玛利欧把柴斯特扔掉,可是有一天白利尼太太被蟋蟀的“歌”声感动了,终于接纳了它,但是蟋蟀柴斯特还是带着铃铛回到了康涅狄格州---自已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印象最深刻的,也是我最喜欢的是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因为它开朗、友善、坚强,无论遇到了什么事都不会不开心,积极面对,尽管白利尼太太一直不是很喜欢它,但它没有气馁,没有选择放弃,而是用行动用“歌”声去感动她,就算它在无意中吃掉了一张两美元的钞票,白利尼一家也都没有怪罪它,这就说明它成功了。
在它走的那一个晚上,享利和塔克很舍不得它,这是朋之间的友谊,蟋蟀柴斯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不仅收获了友谊,更收获了大家对它的尊重,这是一种精神。我想以后不管是学习上还是生活上,要学它这种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做任何事情坚持到底,我相信一定会成功的。
蟋蟀的读书心得篇4
这本书的作者乔治塞尔登于1929年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乔治谢顿汤普森。耶鲁大学毕业后,他打算向剧本写作方向发展。然而在朋友的鼓励下,我走上了儿童小说的道路。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但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真正让他出名的是他获得了1961年纽伯里儿童文学奖的银奖。这本故事书描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不寻常的友谊,自出版以来一直受到好评,今天在美国市场上仍然很受欢迎,从而确立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中的地位。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1961年切斯特克里克(chester cricket)的故事,他不小心坐错了公共汽车,从康涅狄格州农村来到纽约时代广场。当许多人类歌手、舞蹈明星、画家和艺术家被迫在广场的街道上生活和表演时,不知何故,这只蟋蟀、幸运星和他的幸运星,一夜之间不小心成了地铁站的明星!每天早上八点,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他都会在百利尼的报摊上小心翼翼的玩耍。直到有一天,蟋蟀想回农村,却舍不得交朋友。但他想回老家看看,所以不得不离开。他回到家乡,为家乡的好朋友们演奏。那里的动物也很开心,静静地听着蟋蟀切斯特的表演。
蟋蟀的翅膀不仅能发出美妙的音乐,还能带来快乐和美丽。现在切斯特蟋蟀该回老家了。他必须和他的朋友说再见。他对朋友说:“明年夏天,我明年夏天从老家回来,和你们一起玩。”
母亲后记:一本美丽的书,蟋蟀、老鼠、猫之间真挚的友谊温暖了当时冰冷的社会。让人们永远记住这只名叫切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响亮而持久的感染力!
蟋蟀的读书心得篇5
暑假里,我看到了乔治塞尔登创作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切斯特蟋蟀,主人公,来自康涅狄格州。他过去过着幸福的生活,但由于贪吃,他跳进了野餐篮子,被带到了纽约。之后,切斯特被男孩马里奥作为宠物饲养,切斯特与老鼠塔克和猫亨利结成伙伴关系。马里奥一家人睡着后,切斯特、塔克和亨利会听音乐取乐。之后切斯特把一半的纸币当柳叶吃了,不小心把报摊点着了。马里奥的妈妈差点把切斯特赶走。切斯特唱歌,震惊了纽约的每个人。最后,切斯特想回家。塔克和亨利帮助切斯特实现了他的愿望,并和切斯特一起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印象最深的是切斯特说的话:我会忍!
当切斯特把一半的纸币当柳叶吃掉时,塔克对切斯特说:“切斯特,你把另一半吃掉,然后让我们把报摊弄得一团糟,假装做贼,把钱偷走。否则你会受到惩罚,但是切斯特说:“不,我做错了,我会承担的!“当切斯特、塔克和亨利不小心点着了火,放火烧报摊时,亨利告诉切斯特逃跑,否则他会被赶走,但切斯特说,“我想留在这里,承担错误。".
回想一下自己做错了什么:一年级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别人的铅笔盒,摔到了地上,但我对别人说:“我没碰!”还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尺子弄坏了,说:“不是我弄坏的!”现在真的后悔了。如果我当时看到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一定会拿起铅笔盒放在他桌子上跟他说对不起。对我妈说:“我弄坏了!”
现在看完这本书,我非常羡慕切斯特蟋蟀和塔克鼠以及亨利猫之间深厚的友谊,这也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勇于承认错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真的很喜欢!
蟋蟀的读书心得篇6
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或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我今天想说的是:读了这本书以后带给我的感触却一点儿都不寻常。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不寻常的友谊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书中第八章——塔克一生的积蓄,讲的是:在一天晚上,夜已经很深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正做着美梦。梦里,它坐在康涅狄格州老家那根树桩的顶上,嚼着一片柳树枝叶上的叶子。但柴斯特并不知道,它嚼碎的不是一片树叶,而是主人家辛苦挣来的一张两美元的纸币,而且它已经把其中的一半吃掉了,它吃掉的是白利尼家的血汗钱。这可是个两天也赚不到两美元的可怜人家呢!但就在这时,它的朋友塔克老鼠却把它一生的积蓄两美元给了蟋蟀柴斯特,让白利尼家不损失两美元,同时也换回了蟋蟀柴斯特的自由。
同样,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蟋蟀柴斯特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情的重要性,友情不是一些甜言蜜语,而是彼此的信任和彼此的支持。现在就从我自己做起,用一颗宽容的心真诚对待身边的每个朋友,就像一首歌所唱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蟋蟀的读书心得篇7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成了它们的好朋友。之后,在朋友们的帮忙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我的故乡——农村了,最终,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忙下,回到了令自我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那里把柴斯特写得十分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读到“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
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终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完美,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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