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我成长的见证,记录了我一步步变得更加成熟,为了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大家可以将心得体会写好,好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盗墓笔记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盗墓笔记心得体会篇1
这个暑假最让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了,原来我感兴趣的的东西在这里,读着读着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第三才是吴邪(我),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读《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盗墓笔记心得体会篇2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心得体会篇3
作为一个资深的推理小说爱好者,对于带有玄幻味道的小说不是特别喜欢,但在好评和热度之下去读了整套盗墓笔记后,却感觉略有失望。这本书好看吗?好看!但却不是特别好看的一本书。
中国作家最大的缺点是什么,就在于把事情往大了写,这和许多外国的作家相反,比如说日本的作家会把故事往小了写,显得更加细腻。一本带有玄幻解密类题材的小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一定程度的自圆其说的能力,全书的世界观应该是最为重要的,而三叔显然没有那么好的世界观把控力,所以这部书烂尾了!这真的很可惜,全书前期所设置的谜题太多,超过了作者的水平,所以无法完美的收尾,其实在云顶天宫时谜题已近够深了,线索也已经有些崩的感觉在里面了,但三叔反而没有停止在西王母那又设置了更多的疑点,这大大超出了三叔的把控能力。
盗墓笔记的成功带有一丝虚假的成分,可能我这么说对原著党是一种伤害,但盗墓笔记之所以受欢迎只是因为吴邪和张起灵两个人罢了,三叔将人心比喻为最可怕的东西,这一立意非常好,和日本著名作家京极夏彦一样的理论,可作品却没有展示出那样的深度或者黑暗面,使得这个立意变得有些可有可无。单论剧情和文笔来说,绝对算不上是上乘的小说。当然这依旧是一本很好看的作品,我绝不否认他的成功,但是还是希望中国能有几个热血的作者,而不是向郭敬明或者现在的江南一样成为一个商业的写手!
盗墓笔记心得体会篇4
一直听朋友说盗墓笔记写的非常好,建议我看看。我是个不喜欢看小说的人,因为没有那个耐心,以前也尝试过,但是通常到一半就放弃了,这次因为无聊打开盗墓笔记开始阅读,这一读让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读这本书一定得有强大的承受能力,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和欲望。在死亡面前没有人是不恐惧的,而在欲望面前没有人是单纯的。人性真的很自私,再好的关系再铁的朋友都不如金钱或者生命重要,即使是合作关系在生死存亡的瞬间选择的一定是自己。而欲望更加可怕,金钱面前没有一个人能抵制住诱惑,有100想要1000,有1000想要10000,根本无止境。
小说里有背叛有欺骗有争斗有……当然了也不是完全的丑恶。当遇到危险时还是有挽救存在,大家也曾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但是这是真心的还是下意识的呢?可能在那种环境下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我这么说可能过于矫情,但是我又不得的不这么想,当有利可图时,前一秒还神智不清的人下一秒已经被欲望拯救,整个人开始出现完全不一样的状态。感觉人性的可怕和现实。
无论为了什么,我都觉得欲望真的能改变一个的本质。当然了誰没有欲望,我自己一样也有,我也想好的生活,住大房子开豪车,我不知道当自己面对诱惑时是不是也一样露出本质里的坏和丑陋。在这本书记我还为古人的智慧而感到惊叹,玄妙叹为观止简直让我难以置信,在过去那种条件受限的年代,我真的想像不出来他们是如何做到那么完美的设计和制造。我想这才是真的智慧和能力。
现在我还没有读完,但是我已经不忍心读下去,我害怕看到人性的不堪和欲望的纠缠,人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自私和贪婪。但是故事情节曲折蜿蜒起伏让我不得不继续拜读,行为也是一种欲望,想知道结局是什么?
盗墓笔记心得体会篇5
盗墓笔记,对我而言,应该是一部感人的小说。
从六年级开始接触,我便被深深地吸引。
每个角色都异常的饱满鲜活而真实,每一次下斗盗墓每一次生死关头都会有关乎人心的较量,也会在黑暗而阴冷的墓穴中闪烁着人性的善美。
胖子是跑偏,爱扯淡的,见钱便两眼闪光的,典型的堂而皇之下斗捞钱的盗墓贼,但一个人毕竟都会有多面性的,他看似五大三粗外表下的胆大心细,多次在吴邪一行人快要走投无路时为他们指出了一些门道甚至是一线生机,他见钱眼开的财迷性格,却没有抹去他的善良和义气,生死关头这个财迷也是会变身做次天神的。
吴邪,有生意人的心细却没有生意人的心机,有年轻人的爽朗坦率却没有年轻人的莽撞冲动,有盗墓贼的机灵敏捷却没有盗墓贼的贪生怕死。吴邪,一如其名,天真无邪。在很多事上他表现的很天真,几经历险,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对待一次次突如其来的死亡威胁时他的表现比那些精于盗墓的土夫子都来的坦然许多,他也会害怕,但害怕也就止于害怕,却绝不会因为害怕而冲破他的道德底线拿人垫背以求自保,害怕是负面情绪,他的天真让他把别人动歪脑筋的心思拿来一秀他的勇敢和智慧。在一些时候他也表现的很固执,固执背后的动机却很天真,他要把同伴一个不落的带回去。天真无邪同志,用他的天真无邪倒映出一个失去过去看不到未来的谜般人物的真实存在,那个孤寂而拒人千里的张起灵,似乎只有他的天真无邪能倒映张起灵出无人说破的心,倒映出他的真真切切的生命,告诉那个闷油瓶子“如果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
张起灵,他的命运注定了是一场悲剧。没有过去,找不到存在过的痕迹,连怎么去笑都已忘记了,好不容易有个吴邪闯进他的生命唤醒他笑的本能,给了他一份生命面对生命的郑重承诺,让他找到了一个生命的见证人,如此的欣慰,波澜不惊的眸子下会有几分动容吧,可就是这么短暂的慰藉也被毫不留情的剥夺了,再次的失忆,再次的遗忘,他失却了记忆,记忆也抛弃了他,但是惟独那个天真无邪的商人没有抛弃他,依然是他的同伴。可是当神秘的老头对他们两人下了命运的预言“你们两个在一起,迟早有一天有一个会被另一个害死”,他们该如何选择,难道真的要为了保全另一个他而就此形同陌路?希望不要。不管他人怎么预言他们的结局,都希望他们能够一路走下去,一个太孤独,一个太善良,他和他都需要彼此的扶持。张起灵和吴邪这两人的名字起的多好,邪灵退散。
三叔,不管他的真名是解连环还是他本身就是个二十年经营着的骗局,他在吴邪心中将永远是他的三叔,永远是个称职而尽责的三叔,亲如父兄的三叔,即便他是害死他真正三叔吴三省的凶手。吴邪一声发自肺腑的“三叔”,二十年前的血债早已一笔勾销,最初的记忆涌回现实,他的离去应是带着几分从容,他终于对得起三叔这个名字。
或许盗墓只是一场闯进他们生命的巧合,巧合过后是圆满的收场还是回归各自生活的分离,还或者是生死相别,这在那时都已显得不太重要了。就算是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血泪都是建筑在记忆尽头的谎言,人心的背叛,无奈的欺瞒之上,但他们谁也不会后悔彼此信任一路走来,就像我们亦会珍惜盗墓笔记留给我们的那些细碎而闪光的心情,还有一份真实的感动。
如果可以永远该有多好。瓶邪带给我的不仅是感动,更多的是爱。多少次,瓶瓶不顾危险的将小三爷从危险中救出,张家古楼,吴邪又是怎样的不顾一切。
是有多深的执念,能说出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长白山上,青铜门外,20xx,我们等你从归来。
盗墓笔记心得体会篇6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心得体会篇7
很少会认认真真的去喜欢一样东西,看到身边的朋友,同学追爱豆,追偶像,甚至是自己暗戳戳喜欢的人,都可以坚持一年,两年,甚至四年,五年,或者是更长久。而我却没有这么好的耐力去喜欢某个东西能够这样久,能坚持一个星期都是很不错的了,甚至在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能够喜欢很久的东西。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高中,遇到一个人改变了我以前短暂的对事物的热情。
那个人是一个写书的胖子,那个胖子写了一本盗墓小说,叫《盗墓笔记》。开始被这本书的内容对于怕鬼的我吓得不轻,埋怨这个胖子怎么写出这么恐怖的东西。我看书会有百度的习惯,对这个胖子的《盗墓笔记》的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百度,不禁感叹这胖子就是个写小说的鬼才,丰富的想象力让人叹服。还发现这个作者还有不少的粉丝叫什么稻米,天天嚷着书中的主角——张起灵、吴邪,嚷着十年之约,带你回家,说着张起灵是信仰,我也只当是粉丝沉迷书本。本来看完书,狠狠感叹完作者的才华,故事就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可是20__年8月17日,在bilibili上刷到《盗墓笔记》的粉丝自制的视频,看到高耸的长白山上,熙熙攘攘的人穿着藏蓝色的连帽衫,对着天池喊着:吾王起灵,带你回家。他们一起唱着为张起灵写的歌:“就让永恒时间刻下你的模样……”他们互不认识,但交谈起来就像交往已久的老友。那一刻他们带给我的不是中二感的尴尬,而是从心底带给我的震撼。本来之前刷贴吧看到他们说要一起去长白山,我心底暗戳戳的想怎么可能会去呢,他们只是书本的人而已啊。但看到这么多的人,从中国的四面八方的赶来,为的只是一位书中人。这是我第一次真实的从心底的感受到信仰的力量。
信仰是什么?很难说,我也无法给它定义。人不同,信仰就不同。对于我身边的长辈来说,信仰一定是要包含着家国情怀的。而我身边的朋友,对于信仰就是喜欢的人,喜欢的爱豆,喜欢的二次元,只要是用心爱的就是信仰。《盗墓笔记》就是它的粉丝——稻米的信仰,里面的强大如神的张起灵,对谁都好的吴邪,两肋插刀的王胖子……这些人对他们来说就是在现实中存在的,他们就是信仰。后来因为对20__年稻米的十年之约过于震撼,对这些粉丝有了一些接触,发现他们是那么的可爱,因为主角写瘦金体,他们努力就去练字,主角的设定是浙大学霸,他们就努力的读书,他们想画出主角的样子,就努力的去学画画……他们已经不是单纯的追了,而是已经将这股信仰化成了他们的动力,努力的向未来前进。
可能有些人觉得他们的信仰很可笑,是一群不存在的人。但是他们活生生的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这个信仰不可笑,我们在行动证明我们的信仰没有错。
跟《盗墓笔记》接触了有两年多,快三年了。它的的确确的改变了我,是它的粉丝用行动告诉了我,人的一生总能够遇到一个被自己称为信仰的东西,它会带着你前行,不怕路上的荆棘。它就像北极星,永远的在夜空中给你指引着方向,不怕迷失,因为它就是一道光,能够撕破黑暗的光。
盗墓笔记心得体会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