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我们能够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写作文的过程也是一个反思自我的过程,能够促使我们更深入地思考,以下是好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追明星的作文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追明星的作文篇1
my favorite sports star is lindan.he is chinese.he plays badminton and he used to jion many contests.the last olympics games he joined is the 2012 london olympics games.he is a big winner who always beat others.he is very strict to himself.trainning almost takes up all his time.he has less time to relax than others.
as we all know,pratices makes perfect.it is his hard work that makes he be a man that no one can replace.his effort helps him win more and more games.i think that is why he finally can be such strong,can be himself.and we will success if we can work hard as him did.
追明星的作文篇2
我喜欢看动画片。阿童木、蜡笔小新、米奇……都是我的好朋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喜羊羊。我房间到处都是喜羊羊:墙上贴着喜羊羊的画报,桌子上放着喜羊羊的毛绒玩具,连漱口的杯子上也都有喜羊羊。
喜羊羊的全身长满了洁白无瑕的绒毛。头又大又圆,头上还长着一对可爱的小尖角,一对耳朵像树叶般的挂在脑袋的两侧,细细长长的眉毛下长着一对宝石般的眼睛,鼻子小小的,就像一粒巧克力,嘴巴像一弯新月。身子又瘦又小,脖子上挂着一个小铃铛,身子上长着细细短短的胳膊和长长的腿,就像一个大头娃娃,可爱极了!
喜羊羊不但长得可爱,而且还很聪明。记得有一集,狼族为了评选出最厉害最有本事的狼,七大恶狼就开始抓羊了,灰太狼抓住了美羊羊,成为了狼族的英雄,为了这个,灰太狼把家里装修的漂漂亮亮。喜羊羊他们为了救美羊羊,扮成雕像,前入灰太狼的狼堡,灰太狼知道了,为了有更多的羊肉吃,搭了一个城堡,请七大恶狼过来参观,就在这个晚上,喜羊羊说:“灰太狼先生,你是让他们来参观,里面没有羊,谁都能做出这种事,你就把我们放在里面,而且不要用绳子捆,那样子不好看,最好用花藤捆。”红太狼:“好办法!”夜里,喜羊羊他们把花藤咬断了,跑回了羊村。第二天,七大恶狼发现,没有羊,气得火冒三丈,把灰太狼打飞了天。
喜羊羊又聪明,又勇敢。
追明星的作文篇3
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也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和明星。体育界,我最欣赏的明星是刘翔,著名的110米栏选手,之所以喜欢是因为他在田径赛场的飒爽的英姿,一次一次的为国人夺得好成绩,成为了中国的骄傲,奥运会12'91的金牌,希腊的黄金联赛的12'88重新改写田径史上110米栏的记录。中国的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够多的了,为什么偏爱刘翔呢?我崇拜)他不仅是因为他的好成绩,更是因为我被他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所折服,他在赛场在奔跑的姿势就像一只高敖的豹子,那么的不可一世,那么的勇猛无比。
其实在动物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豹子了,不是因为它的野蛮,也不是因为它矫捷的身手,是它追捕猎物时的势在必得的霸气,我觉得在运动场上,就需要这种霸气和杀气,要有让对手心寒的力量。田径场上的刘翔就是有这种风采。动物世界里的狍子也是有这种风采。我也去过动物园看过那里的豹子,但蜷缩在笼子里慵懒的豹子不是我想要看到的状态,大自然中野生的豹子,我没有机会见到,我更喜欢看到电视里诸如动物世界之类的节目拍摄的画面,那才是自然界中豹子的本来的面貌。
由我喜欢的体育明星刘翔联想到我喜爱的动物豹子,是因为这二者的身上都有着某种共通的东西,那就是对既定目标勇往无前的奋力追求。
追明星的作文篇4
我喜爱的卡通明星是孙悟空。当我还在幼儿园时,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三打白骨精》。书中,那只身怀绝技,聪明机灵,既调皮又很有正义感的金毛孙悟空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孙悟空其实是一只猴子,不过它决不是一只普通的'猴子啊!它有着惊人的本领呢!首先,它的外形就非同一般:全身披着金闪闪的绒毛,腰间系着一条虎皮围裙,肩上扛着一根神奇的金箍棒,可根据需要变大或变小。变大时可无限伸长,耸入云霄,扫尽害人的妖魔鬼怪;不用时,甚至可变成一根针,藏在耳洞里。特别不同的是,孙悟空有一双火眼金睛,任何妖魔鬼怪伪装得再好,也逃不过这双火眼金睛。
孙悟空的故事有很多,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白骨精想吃孙悟空的师傅唐僧的肉,能长命百岁,就想出各种诡计,妄想蒙骗唐僧和孙悟空。妖怪一会儿变成“美丽的村姑”,过了一会儿她变成了“善良的老奶奶”,又过了一会儿变成了一个“慈祥的老爷爷”,几次三番来蒙骗唐僧,伺机吃掉他。但是孙悟空可不像师傅那样好欺骗哦,那双火眼金睛闪闪发光,一次次识破妖怪的诡计,高举金箍棒,将白骨精打回了原形,挽救了唐僧的性命。
现在每当我去动物园看见猴子们跳跃顽皮的姿态,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孙悟空这只仙猴,他明辨是非、机智勇敢让我非常佩服;他的调皮可爱、灵巧聪明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时光。
追明星的作文篇5
人们把老师比作春蚕,比作蜡烛,而在我的眼里,教我四年级的李静老师,是黯淡无光的黑夜中一颗闪亮的启明星。
记得刚从内蒙转来时,我的钢笔字写得一塌糊涂。 当我在一旁忐忑不安地看着别人的一手好字,心里默默责备自己时,一抬头,总会看到一双眼睛,充满了亲切的目光,正望着我。顿时,我的不自信又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可让我最感动的一次,还是那个下午。
一个下午,第二节课的上课铃打响了,李老师抱着一沓大笔记本走进来,说:“这节课,我们要写大笔记作业,请同学们认真书写,写完的同学交上来后就可以去自由活动。好了,开始吧。” 顿时,班里除了写字的沙沙声,什么声音也没有。
大家都开始动笔了,而我却呆呆的坐在那里,心里想着:“完了,我的字不好看,一定会被嘲笑的。太丢人了,怎么办?”可是不写也不行,算了,认真点写吧!我默默的鼓励自己,慢慢的动笔开始写起来。抬头看看别人,同位的字如行云流水,挥洒自如,字还工工整整,漂漂亮亮。 看我,不但写的慢,还写得歪歪扭扭。就这样,时间艰涩地流动着,“叮铃铃……”,第一节课下课了,很多同学交上作业本就走了,但是我连一半还没写完。一阵凳子移动声,又一个同学走了,不一会儿,人几乎走完了;又过了一会,就剩下我自己了。这回我可是麻烦了,李老师一定会训斥我的。但是, 出乎我的意料,李老师正朝我走来,走到我面前,温和的说:“怎么了?字写得不好?别着急,慢慢来。横要平,竖要直,要记得顿笔。”说完还握住我的手,写了一个“挂”字,“来,你试试看。”我答应了一声,拿起笔,心里默默回忆着老师手把手教我写字的感觉,“横要平,竖要直。”我几笔下去,字比先前的进步多了。老师又说:“来,按照我说的,继续写吧。”我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着,写完了,再看一看,字明显的大方、漂亮多了。
从那以后,我的字大有进步,是因为李老师,她把我从写字不好的阴影里拉了出来,如黑暗中一颗启明星。在李老师的鼓励下,我的字越写越好,在学校组织的写字比赛中,我还获得了特等奖的荣誉呢。
李老师是我的启明星,若不是她的开导、示范与鼓励,我的字永远也写不好,我感谢她,她是我的好老师,更是我心目中那颗闪闪发光的启明星!
追明星的作文篇6
深秋,在一座简陋的小房子里。瘦弱的老奶奶忙着烧饭,在旁边,屈膝坐着一个穿着破布衣的小男孩,静静看着老奶奶做着她的事。
这个小男孩是昨天从野浜河河口捡来的,一直不说话,很内向,在即将到来的冬天小男孩很有可能会遇到冻死的危机,老奶奶不忍心,就带了回来。
老奶奶一个人住,她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在宫廷当了骑士,二儿子是一个猎人,都能够独立,偶尔跋涉千里来看望她。而老奶奶心地善良,总是不想麻烦两个儿子,因为她爱他的儿子。
不一会,两人坐在桌上吃上了饭。老奶奶特地为小男孩盛了满满的粥,小男孩看起来饿极了,一顿饭为他补充了必要的能量,小男孩脸上洋溢着幸福和纯纯的天真。
老奶奶为小男孩洗洗脸,换上了老奶奶的衣服,尽管有那么点宽松。老奶奶这才看清小男孩的面貌,蓬松的头发,年轻英俊的相貌,有些营养不良的身躯,像是“一碰就碎,一吹就飞”的样子。
老奶奶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不要害怕,我不会赶走你的。”
小男孩眨了眨眼睛,又摇了摇头,名字早已被他忘了。老奶奶看着小男孩那稚嫩的脸庞,抬起手拥抱他,说:“以后你就是我的孩子,你就叫启明,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
启明听懂了,闭上眼睛,感受着奶奶的爱。那一年他十岁,是他第一次感到爱,来自于老奶奶的。
追明星的作文篇7
三毛,原名陈平。这个女人,一生走过大江南北,甚至到过人迹罕至的撒哈拉大沙漠。特立卓行,走遍万水千山,这是一句多么简单的话呀!但这里面包含了一个女子对未来的信仰,对未来不懈的追求,但正是有了这种信仰与追求,才有了今日脍炙人口的一篇篇的作品。
她从来不向任何人低头,就像她从不弯腰。她哪怕远赴海外学习依旧不像外国人屈服,谨记临行前父母说的:少说话,多做事。而那些无耻的外国人竟把三毛的退让当做懦弱把谨慎当成了弱智,不管什么事情都让三毛做,但三毛在一次次的侮辱后终于"爆发"了,她直起了腰板反而赢得了大家的尊重。
这位走遍万水千山的女作家,让我们还没走出国门,就认识了"撒哈拉的沙漠"。然而,这位女作家却做错了一件令所有人都为此感到惋惜的事情,那就是在1991年1月4日凌晨,这位一生都带着神秘色彩的作家悄悄地用一条丝袜结束了自己48年的生命。也许她这样做不是错误的,而是正确的,生活早已使她感觉厌倦,但那种追求的欲望督促着她,坚持的度过了48年孤独的时光。
生命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是否痛快的活过。欣赏过她的人也许会像她的父亲一样表示痛惜,但也都会理解她,因为她以实现了自己对人生的追求。这位"风一样"的女子将我们的记忆永远定格在了她和她心中的那一片"撒哈拉大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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