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记》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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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价值在于其思想的独特性和深度,而不是仅仅依赖于字数的多少,读后感是我们与书本之间的桥梁,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情感与观点,下面是好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琐记》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琐记》读后感6篇

《琐记》读后感篇1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记叙了作者的童年生活和青年的求学经历,追忆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记录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经历,生动描绘清末生活画面,文笔深沉,是中国现代散文经典之作。在生命的长河里,露曦与朝暮更替交织,在看不清前进方向的时候,拾起脚边下路边的野花,装进思想的背篓。

其中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父亲的病》追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那段往事,描写了几位“名医”所引用的药引均是稀奇古怪、一场罕见而又充满迷信色彩的东西,如什么“原配的蟋蟀一对,经霜三年的蔗,败鼓皮丸”等。这些“名医”实质是巫术医道不分,故弄玄虚,草菅人命。骗取钱财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他们身上,作者清醒地洞穿了医学医道的虚假、荒诞乃至罪恶的本质。

作者为了父亲的病到处奔走,我想他的父亲有他这样的儿子应该很幸福。提起鲁迅先生,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总是那个“早”字。年少时的他,因为父亲的病而迟到后,便在学桌上刻下了“早”字来激励自己,警示自己从此不再迟到。读了《父亲的病》后我觉得,鲁迅刻下的“早”不仅是惜时的早,更是提示中国人:事事都要早,思想、技术、科技、国力,都应该争先于他人,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但在那个时候,却让鲁迅东奔西走四处求医,最终鲁迅的父亲还是难逃一死。表面上看,是当时医生水平的低下,但实质上应归咎于医学的落后,导致鲁迅的父亲病程拖延,最终撒手人世间,不禁叫人潸然泪下。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面对我们自己的家人,要孝顺还有关心;面对那样子的庸医,我们要能识别;面对没有科学依据的事情,我们不能相信。我们要像孙悟空一样,拥有火眼金睛,看清所有事物的正反两面,不要心急看病,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琐记》读后感篇2

今天,我又读完了《朝花夕拾》中的《琐记》一篇。

本片主要讲述了,从儿童要上学堂经过的一些琐事,表达了鲁迅先生怀念儿时,想要为自己未来过得很好,好好学习的思想感情。

读完这篇以后我陷入了深深地沉思,每个人都想一直留在儿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人都会成长,慢慢变老,时间带走了童年太多的快乐,当然在童年许多不能理解的人和事、忧愁,随着年龄和阅历也逐渐开始理解和明辨是非。

在文章中衍太太这个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开始看到鲁迅写她对自己的孩子要求狠,却对别人家的孩子特别宽容,甚至纵容。我读到这里和鲁迅的最初对衍太太印象是一样的,就是对凡事不和孩子家长告状告密的大人的印象在孩童的心里那就是大大的“好人”,那时衍太太就是鲁迅小时候自以为的好人。譬如:“举一个例说罢,冬天,水缸里结了薄冰的时候,我们大清早起一看见,便吃冰。有一回给沈四太太看到了,大声说道:“莫吃呀,要肚子疼的呢!”这声音又给我母亲听到了,跑出来我们都挨了一顿骂,并且有大半天不准玩。我们推论祸首,认定是沈四太太,于是提起她就不用尊称了,给她另外起了一个绰号,叫作“肚子疼”。

衍太太却决不如此。假如她看见我们吃冰,一定和蔼地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的多。”

由此可见,衍太太的“好”是在鲁迅写此《琐记》时才泾渭分明的。

鲁迅小时候看待问题就有了自己的看法,衍太太做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看在鲁迅眼里就让鲁迅小小的心里产生了反感。《琐记》是这样写的:一回是我已经十多岁了,和几个孩子比赛打旋子,看谁旋得多。她就从旁计着数,说道,“好,八十二个了!再旋一个,八十三!好,八十四!……”但正在旋着的阿祥,忽然跌倒了,阿祥的婶母也恰恰走进来。她便接着说道,“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

以上这些还不是最让鲁迅生气的地方,最让鲁迅生气的地方明明是她教唆鲁迅回家翻翻他家母亲的首饰可以变卖买东西吃,鲁迅没有那样做,凭着他自己的秉性也知道不是好事,可是衍太太还是放出流言说鲁迅把家里的东西偷出来卖了....

关于这段童年经历,成年后的`鲁迅的愤慨在《琐记》是这样写的:流言的来源,我是明白的,倘是现在,只要有地方发表,我总要骂出流言家的狐狸尾巴来,但那时太年轻,一遇流言,便连自己也仿佛觉得真是犯了罪,怕遇见人们的眼睛,怕受到母亲的爱抚。

而后好几年,鲁迅长大了,懂得了许多道理,有了自己的见解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这让他开始重新看待他在童年经历的人和事等许多东西,比如衍太太这个人,就让他重新审视了一番。通过读这篇《琐记》,让我认识到人的两面性,同时也让我感觉做人还是要做沈太太那类直来直去的实诚人,绝不对不能做衍太太那种表面对人家好,可是内心却不是真诚的一类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受益匪浅。

《琐记》读后感篇3

在来去如飞的世界里,在流云中,可曾有过这么四个字——“朝花夕拾”,在过去的时间里,踏着记忆的风尘,日暮中,拾着一枚枚闪烁的光芒,但在鲁迅眼中,那光芒总是在叹息中闪过。

鲁迅在散文集《琐记》中写到了衍太太,大家一定也有听过这名字,就以衍太太为例子,她是庇护鲁迅的,对小孩是温和的,但是,衍太太也是不关心小孩的,正因为这样,她才随意对待小鲁迅,看到鲁迅和其它小伙伴在一起吃冰时,她从未关心关照过他们,还对鲁迅说:“我记着,看谁吃的多。”衍太太说话也是有技巧的,从这么小小的三个字——“我记着”,就可以将自己整个好人的形象展现在我们面前,衬托出衍太太的温柔以及对小孩子的态度。还有一次鲁迅到她家中谈需要的钱时,衍太太就演戏说:“母亲的钱,你拿来用就是了,还不就是你的么?”衍太太还讲可以到大厨的屋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打住!总可以寻出珠子是什么意思?说明了衍太太是个表里不一的人,当我按衍太太的话去行事后,竟流言出鲁迅偷家中之物,衍太太就是一个搬弄是非的人,鲁迅骂人还真不带脏字话!《琐记》这文中就能明白鲁迅的讽刺,这是一个沉重的大石。

拾到的贝壳总是纯亮的,鲁迅的童年梦幻而又悠长。我小时候也有摘过桑麻,我喂蚕时,总得拿出几片桑叶的,那时我是开心的,如鲁迅一样,我的童年也是充满乐趣的,在《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我总能寻出自己的一些影绰绰的回映。

踩这卵石的路上,杂乱的碎花漫天飞舞,弯下腰,放慢脚步,总能寻到一股香,那便是杂琐中一点一点的碎花。

《琐记》读后感篇4

初读,很难相信,世界上居然会有如此恶毒的母亲。母爱应该是温暖,温馨的,但是在《金琐记》中的曹七巧不但没有给子女所应有的关怀、温暖,而给予他们的反而是无尽的痛苦,折磨。她连女性最美好的母性都不存在,值得人去关心同情么?只让我感觉她所受的全是她自己自找的。

可是对于一个一直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来说,我不得不从正面去想,像曹七巧这样的人难道没有好的一面?难道她生来就如此“恶”么?

再读,带着问题去读,发现自己对曹七巧的控诉太偏激了点。对于前面的义愤填膺,再读后,更多的是觉得她很可怜,需要同情的。

在文章的一开头,是通过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初步的了解的曹七巧。同时两个丫头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曹七巧很可怜。如文章中写到“凤萧道:‘你是她陪嫁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丫头即如此轻蔑地看待她,再加上她的身份与姜家并不算门当户对,且当初是以“姨太太”娶进门……而且她的丈夫是个躯体残疾,“没有生命意义的”姜家二少爷,对于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忍受,坚持下去么?还有她娘家哥哥的索取……“不承情也罢!我也惯了。我进你们姜家的门……谁见我的情来?谁有半点好处到我头上?”这样的环境怎能不叫她不暴躁,不尖酸刻薄?甚至最后到达性格的“扭曲”呢?

对于她对子女的态度我还是觉得不可原谅的,因为即使自己有多对世界,对社会,对世人的愤怒,也不能将子女当成自己发泄苦闷,愤怒的工具阿。记得有人这样说道:“曹七巧的命运本是不幸的,但她并不从自身的不幸中滋生出可贵的同情心,而是以制造别人(确切的说是她亲身儿女,而且也只能是她的亲骨肉,因为那是她所唯一能接触到的人)的更大的不幸来获得快感。曹七巧人性恶的最深刻之处就展现在她与儿女媳妇的冲突中。”我很赞同上述所说的。尚且不论“虎毒不食子”,对于人类来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高尔基)。母亲是第一个影响她子女职业兴趣发展的人。再来看看我们这为所谓的“母亲”曹七巧,她又怎样对待他的子女啊?如她的女儿,如小说中说道“有时她也觉得牺牲得有点不值得,暗自懊悔着,然而也来不及挽回了。她渐渐地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安分守己起来。她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干涉家里的行政。她不时的'跟怒亲怄气,可是她的言行举止越来越像她的怒亲了”。再如儿子,她以给长白娶媳妇的方式管住他,但又不让儿子与一个女人有正常的生活和快乐。她处处亲近长白,要长白给她烧烟泡,陪她通宵聊天。最后使得媳妇被残酷的精神折磨致死,姨太太做了"替身"。不到半年,也吞鸦*烟自杀了。这还称的上是“母亲”么?

总之,曹七巧有值得我们同情的地方,但她对于子女的种种,我想是无可原谅的,不值得同情的。希望现在和以后不会有像曹七巧一样的母亲存在。

《琐记》读后感篇5

?琐记》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先从衍太太这一角色入手,回忆了鲁迅先生儿时与衍太太之间的故事。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也让我从中懂得了不能凭借表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好与坏,事情的对与错,而是要从内心、从本质上来判断。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是耐人寻味。文章中说的城中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这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习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被深深地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总而言之,《琐记》虽提名为琐记,但却颇能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现象。通过阅读此文,让我长了不小的见识,真是受益匪浅。

《琐记》读后感篇6

?琐忆》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近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平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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