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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字读后感篇1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1500字读后感篇2
看完了《狼图腾》下部。(上部没看到,只看了第二十二到三十五章)作者用小狼惯穿了全文,并说明了保护生太平衡和个民族之间相互团结、理解和尊重的重要性。本文中的狼“图腾”是华夏文明“龙文化”和中华五十六个民族“图腾”的分支。文章用记实的手法再现了内蒙古大草原在大跃进时期遭遇的农耕文化对游牧文化的盲目的改造和鲸吞残食下,所带来的内蒙古大草原草场退化土地沙化和生态环境经过人为改造后所造成的生态环境失衡恶性的后果。深刻的体现了各民族之间相互理解、尊重的重要性。并说明了中华民族在相互团结、理解之间求发展的重要和必要。
作者通过对腾格里的深入了解。对华夏的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进行了对比。并生动的描述了游牧文化给华夏文明带来的重要贡献。和不可或缺性。并对农耕文化在大跃进和大生产中对各地各民族进行的盲目开采所带来的恶果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文章中的小狼被人类强制收养训服的过程就是农耕文明对游牧文明强制改造的过程。而小狼与生具来的“狼性”正是游牧民族精神文明的支柱。是大草原上蒙古族的图腾。这种图腾正是游牧文化独立、自强、进取和对自由向往的精神支柱。在人类对小狼的过程中,人类代表着农耕文明。人类的农耕文明是华夏文明中的重要代表之一,农耕文明也是让中华民族走向“闭门造车”的必然因素。农耕文明使得华夏走进了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从而走向寞落。中华民族正是在这种游牧精神的带领下又走入了复兴。然而小狼的死则是游牧文明在和平的条件下被农耕文明强制改造的必然结果。
文章中大草原生态失衡的结果和小狼的命运令人深思。它告诉我们:在中华民族大发展的今天,两中文明只有在相互尊重、理解和认识的前提下相互溶解,才能真正使华夏文明走进繁荣富强的道路。
1500字读后感篇3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总是让我想到“人”这个问题上来。如果那个时代的真实情况就是书中描述的那样。那人就的确是一个不好定义的“东西”。
“人”怎么可以贴上标签,在市场上明目张胆的出售呢?就算是作者在书中对奴隶制度揶揄“你们是受过的,他们胸无点墨;你们高贵,他们卑贱;你们文雅,他们粗俗;你们才华横溢,他们愚昧笨拙”,可是我们作为“人”在同一世界生活着。如果弱肉强食是人类生存的严格准则,那人的每个“缺点”都可以作为“非人”的标签,那么人类的最终结局又将是怎样可怕呢?遗憾的是,那时代的美国仅仅将“肤色”作为一种标签。黑人的生活不堪入目。
奴隶主——单从称呼上来听,是不会让人有任何的好感的。他们抢占了别人的肉体,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霸占了别人的灵魂。可是内心有一丝善良的奴隶主对那些心无寄托的黑人来说仍是个福祉。阿瑟?谢尔比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拥有奴隶,可是却不戕害他们的身体。所以,谢尔比便在某种程度上拥有了汤姆的灵魂。忠厚的汤姆虽身为奴隶,却对谢尔比的仁慈感恩戴德,甚至对于自由的追求都放弃了。可是我觉得不管奴隶主如何仁爱,只要奴隶制的枷锁一天不除去,像汤姆这样的人便永远得不到在世界上的平等地位,他的结局便是一个鲜活的证据——在危难的是时刻,仍被谢尔比作为手中的一件商品拿来出售。
汤姆被出售后,虽然厄运并没有那么快的降临,但却是一个死亡时刻的端倪。忠实可怜的汤姆在被迫抛妻别子后遇到了心地善良、仁慈孱弱的圣克莱。他虽然是个奴隶主,可是在他心中,奴隶仍是一个“人”,他们仍然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属于汤姆的曙光仿佛已经到来。圣克莱的女儿伊娃(伊万杰琳),仿佛是汤姆、也是奴隶制度下的所有黑人的光明使者。我总是隐约觉得作者在书中描述的伊娃不是世间的凡人,因为那样的灵魂,一个学富五车的人尚不一定有,更别说是个孩子了。
伊娃的那一段独白是故事中最感人的一段,她向苍天发出的最哀婉、深沉的呼唤:“我想让你们记住,还有一个美丽的世界,耶稣居住的世界,那个世界属于我,也将属于你,你们每个人都能变成天使,永远变成天使,耶稣肯定会保佑你的。”这是从一个有稚气的孩童嘴里说出来的。也许伊娃便是耶稣的替身,把所有的苦难包揽在一个人的身上,从而给别人光明。但幼小的伊娃终究却在疾病的折磨下死去了。
有着丰富、真挚感情的人在那个惨无人道暗无天日的时代,必定是生存不下去的。伊娃的死让圣克莱心如死水。人世间再也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最终被人误伤而溘然长逝。可怜的汤姆又一次遭受“商品”的转卖,黑人的命运最终仍旧摆脱不了奴隶制度死亡的指定时刻。
勒格里——汤姆的又一个主人——这凶暴残忍的种植园奴隶主,将奴隶制的罪恶推向了巅峰。在义思想的庇护下,汤姆的内心已经达到了坚不可摧的地步。“为那些伤害过你的人祈祷”是这个徒所采取的生活。而勒格里信奉的则是“不相信肉体的摧残改变不了一个人的心”。在那个黑白颠倒的时代,黑暗的制度下,汤姆和勒格里这两种直接相对的精神必然会表现的淋漓尽致。最后两者都赢了,两者又都输了。天国的大门终于朝汤姆打开了,可肉体却被勒格里摧毁了;暴力终于摧毁了坚不可摧的肉体,可是自己也被人性的审判吓倒而呜呼入了地狱。让人欣慰的是,勒格里会因人性的残暴而心虚惧怕,凸显了人性的重要性。一旦失去了人性,肉体只一个虚无的东西,你可以将他击得一败涂地。
与之相反,伊莉莎和哈里斯却是奴隶制下最坚强的人。他们没有听凭命运的摆布,而是把奴隶制度——这一束缚人的标签撕得粉碎。“对于我们这样奴隶生、奴隶养的人,还能谈到什么国家,法律只是压榨我们,让我们低三下四。”哈里斯看清了,作为一个奴隶,是没有自己、没有未来的真相。所谓的“国家”、“法律”也只是榨取他们的一种称谓。要想真正的获取人的自由,必须要跟奴隶主、奴隶制度进行殊死的搏斗。伊莉莎也是,作为一名女性,在奴隶制下她并没有听之任之,将自己的孩子任人摆布。最终他们成功了,逃到了加拿大,成了自由人士。
这个故事有催人泪下的情节,有让人义愤填膺的地方。读完之后,总让人免不了进行对“人”的思考。可以说奴隶制度是人类发展到黑暗、罪恶的一个最深谷。但是人类的发展不就是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吗?没有这样的经历,人们怎么能知道自由和人权的重要性。
1500字读后感篇4
草房子?为什么叫“草房子”呢?也许是因为油麻地小学的房子都是用一种特别的金色茅草盖成的;也许是因为这金色的天然植物造出的房子就象故事中小主人公们的童年一样有着纯粹和坚韧的美。在我看来《草房子》似乎是个简单的故事,讲的就是油麻地小学的学生、老师以及住在那里的一些相关的人的故事。
可是为什么一个描写在距离我们出生有三十多年前的平凡故事却能深深打动我们呢?不知道我后面的描述能否帮自己和大家找到答案?故事中主要人物叫桑桑的,作品介绍中说其实他就是作者的影子。书中的桑桑是个异想天开的孩子,他能做出别的孩子做不出的事情:比如为了去打鱼,他可以拆了自家的蚊帐做鱼网;可以扔掉碗碟拿碗柜做鸽子笼;他又是个敏感而富有同情心的孩子:比如为受欺负的纸月打抱不平;帮人义务送信;为了土地和学校斗的秦大奶奶,他比别人都关心;卖了自己的鸽子凑钱帮别人……虽然桑桑的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但我觉得他挺棒的——有创意有个性又善良!
因为桑桑是校长的儿子,所以他转来油麻地小学读书那天开始同学们就非常羡慕他,有个叫杜小康的却不欢迎桑桑的到来,他家是油麻地最富的人家,他可以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比如别的孩子用布绳当腰带,而杜小康从一年级开始就有自己的一根皮带;别的小孩一年四季只有两套衣服,冬装和夏装,而杜小康却有一年四季的衣服;连油麻地小学的教师都没有一辆完整的自行车,而他却有。杜小康家有钱,他的学习成绩却很好。而且他不小气,常帮助同学,所以他曾经是学校里唯一让其他孩子羡慕的人。让人惊讶的是这个有钱人家是开杂物店的?看来小生意懂得积聚也会成大钱。
可好景不长,杜小康的爸爸用几代的钱买了一船货物,回来时却发生了事故,货物都没了,杜小康爸也生病了。连杜小康的独有的自行车也被卖了,他也不上学了。让我佩服的是失学的杜小康并没有变得消极,以前在同学面前骄傲的他居然能提着篮子到学校卖杂货!还想说一下善良柔弱的纸月;她是个由外婆带大的单亲女孩,学习很好,毛笔字写的特漂亮,还懂诗词。她住在板仓,因为板仓小学有很多人欺负她,所以她到油麻地小学来读书了。
记得班主任把纸月的毛笔字给校长桑乔看的时候,校长有说不出的惊讶。当校长问纸月这是谁教她的时候,纸月却说:“没人教。”校长奇怪了,这写法那么到位是不可能自学出来的。
书上没有说是谁教的,但又看下去我觉得可能是离板仓不远处一个寺里的慧思和尚教的,因为书中说到他有一手好字,写纸月失踪时也说慧思和尚和纸月一起失踪了,这表明他和纸月有那么点关系——我希望他就是纸月的父亲,这样孤独的纸月就有了依靠,不会总受人欺负了。对了,还有那个最奇怪的秦大奶奶,她从前为了争回自己的地,经常和学校作对,但后来她却为了要救回被水冲跑的属于学校的一个南瓜而失去了生命……看得真让人感觉伤感。《草房子》中发生的许多事情也许今天的我并不能很好的理解,可是那些有点伤感中透露出的生动活泼、单纯美好的情感却让我感受到了一种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那种我无法体会的在贫穷艰难的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互相依靠的情感;那种在困苦中依然能寻找到不同快乐的能力甚至让我有点羡慕。
生活在现在的我们有太多畏惧的事情,甚至连寻找快乐的能力都减弱了——没有电视和电脑,我们还能为自己找到多少“自得其乐”的方法呢?“贫困”虽然可怕,但更可怕的应该还是“因为贫困而自卑,让自己陷入孤独,失去寻找快乐的能力”!虽然,故事的最后一只大木船载着桑桑和他的家离开了那片金色的草房子,但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忘记在那里度过的六年小学生活。就像我仿佛正站在油麻地小学的草房子前,还能听见孩子们欢快的叫声和朗朗的书声。天还那么蓝着,草还那么绿着……
1500字读后感篇5
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
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t;围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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