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认真写好读后感,可以有效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和逻辑推理能力,通过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记住和理解书中的故事情节,下面是好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牛虻》的读后感通用8篇,感谢您的参阅。

《牛虻》的读后感篇1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
《牛虻》的读后感篇2
作者伏尼契写作的初衷,是想写一部革命者的赞歌,这从书名便可以看出来。但实际上给我的感受,却不只是一本关于革命的书。那些让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泪下的动人情节,不是来自斗争和牺牲,而是来自牛虻和蒙泰尼里神父,以及与琼玛之间的爱和救赎的故事。
先说说亚瑟和琼玛。
“琼玛,过去我是爱你的。记得你小时候还是个很难看的小丫头,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我仍然爱你。”
爱情的种子早在年少的时候就已播下。可却因为卡尔狄神父的泄密,让这两个原本可以成为恋人的伙伴产生了误会。琼玛在没有听完亚瑟的解释就打了亚瑟的一记耳光。而且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一耳光,让亚瑟自杀。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内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头的人乌黑的头发下已经有了缕缕白发。这个见到河流就要想起亚瑟的姑娘,将自己的心狠狠地钉在了耶稣的十字架上,一钉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琼玛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正如在某个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坛前思念忏悔一样。可是,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琼玛自己就是亚瑟,那无疑会让她更加难受。因此牛虻一直没有承认。直至死前,给琼玛的信中才写道:
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仍然爱你。这封信里,在写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纸上吻过。我已经吻了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琼玛和亚瑟的爱情是个悲剧,亚瑟和神父之间也是一个悲剧。
亚瑟原本以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里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个17岁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游的那次短暂时光,似乎是全书中最为温暖的场景。然而,当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里神父的时候,亚瑟的`生活崩塌了。带着对神父的仇恨,他远走美洲,经历常人所不能经历的苦痛。而尽管这样,他依旧在梦中渴望拉父亲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爱。与其说是为了革命回到故乡,其实何尝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边,才参加的革命。可就像梦中的举动一样,蒙泰尼里神父再一次选择了上帝,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为了不使读者过分绝望,在结尾处让蒙泰尼里神父当众吐露内心的悔恨。他终于选择了亚瑟,抛弃了上帝。虽然有点迟,但毕竟能给读者一点心灵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选择的母亲一样。
说是红色年代的产物,但感动人心的却不只是革命的热情与牺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关于爱和救赎。那个深夜跪在神坛日日忏悔的父亲,那个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如同修女般单调乏味的琼玛,他们都深深印在脑海里,一想起来就隐隐作痛。
当然,虽过着非人生活的牛虻,却能凭着敏感又坚强的内心,走过人生所有的低沉与灰暗。比起保尔,更令人振奋。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们一棒子,那时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会多一些勇气和力量。是的,我们需要牛虻这股劲。
《牛虻》的读后感篇3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牛虻》的读后感篇4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1mi.net)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一秘范文为大家带来的5篇《《牛虻》读后感》,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更多实用的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一秘范文。
《牛虻》的读后感篇5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牛虻》的读后感篇6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的读后感篇7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一个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养良好干净整洁的人,去了南美,在乱世中体验了真正的地狱,当奴隶,被鞭打的劳工,然后去耍戏班子应征成为一个驼背,或者说怪物、小丑,用畸形与可笑的身体去博得那些大众们的笑声--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说:"人们就喜爱看这个。"他苦涩得嘴唇发抖。兴许是苦难生活中碰见更加艰难的人时的自豪感与微小的满足感,普通大众们心中所拥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时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种年代,于是利用机会来发泄来嘲笑,这也许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病态的社会的一种趋势,人们被扭曲的灵魂所发生的价值观的错乱颠倒。
琼玛问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自杀呢?"
他惊奇地望着她。"我没有想到你会问我这个,"他说,"我的工作怎样办?谁帮我做呢?"
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被最信赖的人欺骗,并且在临死之前仍然没有得到他所苦苦挣扎着向残酷的生活讨要、哀求的爱,他所爱的,永远爱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写文章尖锐地嘲笑他,但是最终正因他放下枪,只为了他颤抖得如此疯狂,最爱的,最恨的,但仍是最爱的--父亲,他这副躯壳的父亲,他的灵魂的父亲,他所敬爱的神父,永远的。
那个红衣主教最终选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许是生活的苦难让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他所领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观看着人间的所有丑恶、悲苦与卑微,仁慈而冷血,博爱而残酷。他体会到的是宗教是人们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让毫无目的的生活变得有那么一点渺茫的能够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许存在,但是他不必须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样说,他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难。
我是一个喜爱happy 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兴许那个可怜的列瓦雷士能够最终逃出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终死了,太过于贴合情理的,看多了戏剧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无与伦比的辛酸。
但是我却在流完了眼泪后恍惚觉得,他最后解脱了。从自尊被践踏的苦难的回忆中,从爱恨交织感情从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中,从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心惊胆战中,从痛苦不堪勒紧的皮带与手铐中,从永不停息的令他没有力气站立的病的折磨中,从太过沉重的紧迫的职责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爱呢?他犯了很多错误,但是常常坚持真理成为了他的动力,仿佛他仅为这个而存在。
亚瑟为了青年团,为了上帝,为了琼玛,为了亲爱的神父,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存在,而列瓦雷士仅仅为了*,为了他所坚持的事业而存在,我几乎能够看见亚瑟的灵魂只有最强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动残留在那不被侵蚀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为了绝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许对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无惧。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强烈的委屈与不值。
他兴许是个英雄,兴许不是。
我想到的却不仅仅仅是这个。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的读后感篇8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13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平,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平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牛虻》的读后感通用8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