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写出有感染力的读后感,要注意语言的生动和具体,我们在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谈论书中的内容,好学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家的读后感五百字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家的读后感五百字篇1
在乡间那绿油油的农田中,星星点点地散落着许多砖墙草顶的草房子。屋顶上的草是茅草,一根一根,叠得很密,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光。
?草房子》写了一个善良,天真的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让人从中感叹,从中受到启发。
草房子,它本身就是那么原生态,纯自然的东西,根根闪闪发亮的茅草全部来自于海滩的自然中,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挡的阳光的暴晒柔软,韧性,密实,冬天是温暖的,夏天是凉爽的,它是原始的,又透出一派古朴来。现在到处都是水泥钢筋混凝土速成的框架楼房,别说冬暖夏凉反而是冬冷夏凉,只能靠先进的空调来急救酷暑严寒,而窗外排出的热量,汽车尾气的热量又充斥在现时的天空,更加的燥热反常。
在油麻地天真的孩子中,给我留下最印象的深的,还是桑桑。他机灵可爱,什么异想天开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都能做出来。但自从桑桑患了在好几家医院看来都是不治之症的病之后,桑桑变懂事了。他帮细马放羊,端上一碗水送给一个饥渴的路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桑桑带着妹妹柳柳去看城。那天桑桑在回答柳柳什么是城的问题时,想起自己从前为了得到妹妹手里的烧玉米而许下的诺言,带她去看城。可没等他吃完一半的玉米,他早把自己的诺言忘得一干二净了。第二天,桑桑带着柳柳到达了县城。桑桑又开始发烧了,但他坚持拉着柳柳的手走在大街上。桑桑给妹妹柳柳买了各式各样的食品和一个小布娃娃,他要让柳柳看城看得开开心心。最后,他要带着妹妹沿着一百多级的台阶登到城墙顶上,但柳柳走不动了。蹲下来对她说:哥哥背你上去。柳柳不肯。但桑桑硬是将柳柳背到了城墙上。当老师找到桑桑时,他已无力再站起来了。
人生的每个阶段,乃至每一步都是美好的。选择可能是困难而又犹豫的,过程可能是孤寂而又痛苦的,结局可能是朴素而又平淡的,梦想可能最终一无所获,但它却能撑起你心中的一片蓝天。面向那一片金黄的草房子,我在心里默默念着:金色的童年,金色的梦,只要心中有心中有梦想,就能给梦想插上金色的翅膀。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6年的生活。有他的小伙伴陆鹤、纸月、杜小康等人的故事,有秦大奶奶的故事,有蒋一轮老师和白雀的故事……这些故事是桑桑亲眼瞩目或是直接参与了一串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艾地》的那一篇。秦大奶奶在油麻地小学生活了几十年,秦大奶奶的房子在油麻地小学的西北角,成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污点,学校赶她赶了几十年,也没把秦大奶奶赶出油麻地小学。在当地人眼里她是一个老来学校捣乱的可恶的老太婆,但是,在一个春季,秦大奶奶救了落水的小女孩乔乔,自己落到了水里。大家把她救上来轮流照顾她,半个月才可以行走。从此,大家对秦大奶奶的看法大有改变,秦大奶奶自己也大有改变。秦大奶奶自动离开校园,赶走从别的地方来的鸡、鸭、鹅。一次,温幼菊老师觉得教室的窗户没关,回学校看,结果,看见秦大奶奶举着拐杖正在关窗户……最后,秦大奶奶居然因为救一只快落水的南瓜而落到水里淹死了。
我喜欢《艾地》这篇文章,是因为它让我很感动,差一点让我落泪。《艾地》这篇文章让我感到,秦大奶奶只不过是为了那片付出她心血的地而死守着那间小屋,她的心肠并不坏,从她最后为学校的付出,甚至丢了性命可以看出她是一位多么可亲可敬的奶奶!是什么让她有了如此改变?是爱!是油麻地人对她的爱!别人尊敬她,她也会尊敬别人的。
?草房子》这本书非常好看,我要好好珍惜它!
家的读后感五百字篇2
海,很广阔,仿佛无边无际。
我摩挲着鲁迅先生那本“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细细品味着那细致笔触下透出的丝丝年少烂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无论是美女蛇还是小伙伴们,无论是长妈妈还是镜寿吾老先生……一个个跃于纸上,字里行间仿佛是一个梦,一个淳朴的美梦。
然而现实社会的人们却不同,他们总是抱怨,抱怨童年的回忆并不快乐,抱怨现实的生活和世界,每天愁眉苦脸的,仿佛每个人身上都缠了一层保鲜膜一般,将快乐挡在身外,将痛苦闷在心里,仿佛从来都没有快乐过。
在童年时期,所有的孩子内心都是一样的,都有着一个纯净的梦。《窗边的小豆豆》中小豆豆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售票员,理由非常简单,她想保管那些车票,这个简单得令人哭笑不得的理由并不会引起大人的重视,可小豆豆却不这么认为,她很庄重很庄重地把这件事看成一个理想而不是一句玩笑。
我小时候也有这样的回忆。小时候我不敢用红笔写字,觉得用红笔是老师的权利,看到作业本上的红钩钩,心里那个崇拜……跟妈妈去到文具店,眼睛直勾勾看着那红笔,一张小脸涨得通红,一个劲地叮嘱妈妈“妈妈,我只能用黑颜色的笔,记住是黑颜色不是红颜色的笔”,幼小的灵魂流露出一种对事物本质的执着与庄重。
等到长大了,又相隔了几年,回忆童年时那种对于红笔的执着早已消失,自然也就少了那种庄重的仪式感,乐趣也就冲淡了,最终消失在时光的流逝中了。
或许你会问我,什么是仪式感?在《小王子》中,小王子也问过狐狸同样的问题,狐狸的答案是“仪式就是某一天,某一时刻,与其他日子,其他时刻不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度过的每一天每一时刻,就像是一滴滴水,一点点一滴滴汇集成一片名为“经历”的大海。
就像大海不记得每一滴小小的水珠一样,我们并不能记得我们渡过的每一分每一秒,但如果我们能在这样繁忙的生活中多一份仪式感,或许,我们的生活会更加地快乐起来,而那片名为“经历”的海也会更加丰盈起来。
一滴滴水珠似的小小片段固然小,甚至还有些微乎其微,但如果我们能像鲁迅先生一样在生活中多一份仪式感,并将其串联、保存在心中的那片海中,等到老年时,打开心海,相信每个人都能拥有一本独一无二的“朝花夕拾”吧!
回忆,固然悠长,它像一片大海由一点点、一滴滴水珠似的片段汇集而成,如果你的水珠能带有仪式感,你便会在平淡无奇的生活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朝花夕拾”,那种感觉一定很快乐。
家的读后感五百字篇3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家的读后感五百字篇4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颇有趣味的散文——《朝花夕拾》,在不知不觉中,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它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老友。
?朝花夕拾》,听名字就有一种很深奥的感觉。“朝花”,“夕拾”,分开来读,“朝”对“夕”,“花”需“拾”,早晨的花傍晚拾起来,又反复的去读,一遍又一遍,好像渐渐明白了,这写的是作者年轻时候的一些事情。从“朝”到“夕”,写出了时间的迁移。
初读《朝花夕拾》,只是对其表面有所感触,细读品味,便觉得另有一番风味。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鲁迅的童年生活,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面上就觉得有一股仙气,能够让人浮想联翩,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深刻的。
百草园是作者鲁迅家的一个园子,不过早已卖给朱文公的后代了,但这可是作者小时候的乐园,充满了童趣,你看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紫红的桑葚,无一不是乡下的田园风光,这或许就是作者所羡慕的一种生活吧,就像闰土那样可以捕鸟的生活。
三味书屋,听名字让我想起了三昧真火,可想而知是多么的“凶猛”,它是作者学习的书塾。印象深刻的是那教书先生,严厉的好像随时就要喷三昧真火一样,俗话说得好,严师出高徒,想必正是这样,才成就了鲁迅这个伟人吧。
三味书屋中的“仁远乎哉我欲人斯仁至矣”“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上九潜龙勿用”“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芽橘柚”这些烦躁无味的古文使人感觉到了封建社会的那种私塾的严肃和教书先生对孩子们的严厉,在那里似乎没有一点乐趣,这完全是一个孩子所待不住的地方,没人能想到像作者这么一个让人感到贪玩的孩子竟能承受得了,这也许就是毅力吧。
在百草园中还有一个人大家仿佛也会记得,谁呢?长妈妈。到现在我还记得她说的美女蛇,那是一个神奇的故事,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看的动画片《葫芦娃》中的蛇精,是不是和她一样美呢?
说起长妈妈,又不得不提那本《山海经》了,它可是作者的宝书。你能想象的到一个不识字的人竟然能买来书?恐怕连记住名字都很困难!也难怪她把《山海经》记成了“三哼经”,这也可见长妈妈对作者真挚的爱。
读了这本书,我才真正的明白了,为什么人们称鲁迅为文学巨匠,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的作品。就拿《朝花夕拾》这本书来说,它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者也暗写了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这本书真实反映了作者在用笔和敌人作斗争的过程,在当时那样的社会,能有这种勇气的人也真是难得,他拥有大的力量——一种能够伤人于无形的力量,他就是鲁迅,人们心中永远的文学巨匠。
家的读后感五百字篇5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归到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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