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可以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情感共鸣,使他们对书籍产生浓厚的兴趣,写读后感是我对书中细节的思考和解读,下面是好学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钱钟书的《猫》读后感5篇,感谢您的参阅。
钱钟书的《猫》读后感篇1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又觉得有损道德。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钱钟书的《猫》读后感篇2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钱钟书的《猫》读后感篇3
?围城》一书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钟书君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我觉得《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这本书的比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不禁一一勾勒品读。《围城》中的妙喻有两种,一是真实的写景写事物的形象比喻,读来令人舒畅,感觉恰到好处。二是抽象的思维和感觉运用具体的物象来比喻,读来让人觉得新奇,玄妙!
又如开篇一段中“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阳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这一句话比喻与拟人混用了整体流畅自然而不带任何矫饰,这也是我说的第一种比喻,书中很是常见,更常见的是第二种比喻,也是全书中的亮点。
如“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饭里的砂砾或者出骨鱼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待的伤痛”沙砾和鱼刺所伤之痛的比喻既生动又准确。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个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哈哈,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真是语言犀利,讽刺尖露,诙谐幽默,妙语连篇!
钱钟书的《猫》读后感篇4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钱钟书的《猫》读后感篇5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之后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能够跳着读),最近才—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所以,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杯具。
读完《围城》,,我发现,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完美,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完美,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完美的梦想。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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