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观后感,我们能够将瞬间的感动凝聚成永恒的记忆, 通过写观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角色的发展与转变,以下是好学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庭的观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法庭的观后感篇1
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星期五的早上,我和同学们都如约拿着小凳子,背着书包来到学校。
“xx小学模拟法庭测试现在开始!”……表演的故事主要是讲一个17岁的小男孩,因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所以就把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都大部分拿去上网了,但由于零花钱不够,便用弹簧刀,在同学们上学的路上,进行抢劫,据审问,他先后洗劫了二十至三十人,抢来的钱大约在二百五十元左右,最后,因为被某某同学发现并报了警,他终于被当地行政公安机关所逮捕,判了有期徒刑……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游戏的危害性是有多大,它能使一个好人,甚至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学生,走上那惨无人道的犯罪道路。肯定会有人想:不就是一款网络游戏,用得着这样吗?其实,这都与心态有关。读到这儿,你也许会问:“玩游戏和心态有什么关系呀?”以为,有许多人,在玩游戏时,由于没有调整好心态,引发了一次次因过度兴奋而导致的心脏病发作,当场猝死!所以,在此我为大家提几个建议:
(1) 上网前,应先调整好心态,尽量保持平静;
(2) 在上网时,不浏览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网站和视频;
(3) 上网过程中,要遵循《全国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4) 要规划好上网的时间,不能太长;
(5) 一定不要去社会网吧上网;
(6) 一旦上网瘾(上网瘾后,如果停止上网,就会引发头疼、失眠、消化不良等症状),一定要主动与家长和老师联系,今早受到心理或药物上的治疗。
希望大家能学会如何运用网络,不做网络世界的奴隶!
法庭的观后感篇2
9月21日下午,我有幸在市局法制大队的组织下参与观看了市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律协举办的一起模拟法庭活动。我在学生时期也参加过在校的模拟法庭活动,当时对法庭上的调查和辩论,我更像是一个看客的身份。现在我参加工作独立办案已有一段时间,对于法律、执法者工作的理解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当我再次参与观看模拟法庭的现场时,看到自己平常办理的案件最终呈现在法庭之上时,我对于依法治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等规定都有了更加深刻的现实认识。
首先要肯定这场活动的意义,作为一位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刑侦民警,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办理各类案件,虽然都知道如何将案件办完,如何将案件办好,但对于案件为何要这么办,文书为什么要这样开,总会有一些不明白和不理解。这起模拟法庭活动非常直观的向我做了说明,当辩护人就各位被告供述前后的不一致性、被告是否识字、办案时间冲突等等我们办案中常见的问题当庭提出异议,证据的证明力出现瑕疵时,前期侦查工作中细节上的重要性就凸显了出来,这些侦查过程中我们觉得可有可无,重视不够的问题,在法庭上被无限放大,给了犯罪嫌疑人狡辩的机会,让司法机关难以定罪,还让观看庭审的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大打折扣,即使被告最终被定罪量刑,但其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都受到了影响,而这种不必要的影响,在我们侦查阶段中本是可以被轻易避免的。
其次,这场活动让我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这几年来我国大力倡导司法机关出庭作证,我虽有耳闻,但未曾实地参与,这次有幸临场观看,使我清楚了民警出庭的流程以及一些需要注意事项,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机会。当公诉方和辩护方就案件的某些基本事实产生异议,争议的焦点体现在证据(如现场笔录、辨认笔录的真实性)的证明力上时,办案民警的证言就成为了补正证据的关键性一环。为保证相关材料能够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就需要民警出庭对相关证据进行补正。而当我看到民警在庭上被辩护律师就一些基本问题问倒,对一些基本事实回答不清时,我意识到侦查阶段前期的基础工作必须做牢,司法程序中,只有侦查阶段是在作加法,是在打基础。虽然后来律师提出的一连串的言论具有攻击性,但前期扎实的侦查基础,理论基础才是我们最好的盾牌。工作出现漏洞,自身基础不牢,导致审判过程中的全面被动,我们自然也怨不了别人。纵观我本人的办案过程,同样也存在和活动中作证民警类的问题,尚需努力,继续提高。
此外,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也让我欣赏了一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实打实的较量。我国至今法治建设进程中,最终的审判结果更加偏向于实体正义,偏向于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否客观,甚至会考虑社会影响,这钟情况和我国的现实社会背景是分不开。但程序正义同样重要,程序正义是司法公信力的保证,是法制的基础,是人人守法的一个风向标。然而,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冲突,同样存在着一定的现实社会背景。如庭审中提出的见证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不得担任刑事诉讼活动的见证人。作为办案人员之一,我自然清楚这一条规定,但在现实工作中,往往会因为侦查、勘验活动进行时深夜无人,或是旁人不愿配合见证等种种原因导致无适格人员见证的情况发生,辩护律师虽因见证人不适格这一程序瑕疵为由对勘验检查材料提出异议,但造成这种程序瑕疵的原因是其背后的法律规定和现实操作存在较大冲突所导致的,这一情况不仅现在存在,今后也仍将长期存在。除了庭审现场争论的见证人资格的问题,在现实执法办案中,还存在许多的规章制度、法律规定是与现实操作相悖的,一些问题的出现不可避免,我国法制建设仍在发展阶段,思考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如何共存,并积极追求这一状态,才是我们现在应该做的。
综上,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给了我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虽然日常工作很忙,但体验下来,这种活动是确有必要的,能带给人很多思考,民警参与到审判中来,思考自身工作在整个法制过程中的意义,能让民警对个人工作和职业的意义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以前的公、检、法、律总是各成一体,但将各方都搬到审判过程中后,我能直观的看到,我们都是在为了查清真相,惩治犯罪,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一起努力奋斗。
法庭的观后感篇3
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已经结束了,这次的模拟法庭使我对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组这一次的民事案件是采用的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围绕房产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展开争夺和辩论。有了刑事案件的经验,在这次的民事案件中相关的庭审程序以及所需要的案件资料等我们能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民事案件的进行的相比较较的顺利。
但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在庭审的质证及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发挥了很大的积极性,代理人的主角所起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另外民事案件的庭审程序比较简单。更加注重双方当事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时间短效率高是我对此次模拟法庭的整体评价。经过紧张的准备,我们组在模拟开庭中双方说情说理,根据争论焦点,不断挖掘对方的.漏洞,完善自己的论证论据。庭审中基本上双方各个代表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当然缺点也是免不了的首先,准备不够充分,对于抚养费的问题上原告没有提到具体的诉讼数额,但在判决的时候法院做出了具体判决。再就是庭审中在某些地方衔接上没有那么的自然流畅,这也告诉我们并不是最终的庭审过程重要,庭审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
我这次担任的主角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使我对代理人的主角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其始终代表的被搞得合法权益,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被告的利益。同时也要和被告进行充分的沟通,要与被告的言辞一致,不能让原告的抓住任何把柄。我对于代理词。答辩状的认识及写作格式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掌握。总的来说,模拟法庭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以前总是看电视中看到法庭的严肃与法律的庄严。通过模拟法庭,令我收获最大的是,对法庭的庭审程序有了自己的亲身体会。以前,觉得庭审从审判人员入庭到审判长宣布判决书,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那么自然,感觉整个过程都是顺理成章的所以,看时如走马观花一般,看一遍就过去了,从来没有自己从头到尾地想一想。本以为自己已经都懂了,而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掌握。只是觉得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但是这其中一步步的变化却不明白什么时候发生的直到参加了模拟法庭后,自己才算是真正找到了一种实实在在的感觉。而且这次活动从案例到法条的准备。整个庭审的过程,所有的书面材料与证言的书写都是我们组自己写出来的,我感觉参加这个活动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潜力。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民事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潜力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等得到进一步的进步;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也得到相应的进步。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实践潜力得到了加强,跟好的理解了团队合作的好处。在案例讨论分析中,不仅仅是我们知识潜力的提高,我们也更加了解了彼此,在有些时候,团队的力量永远比一个人的力量强大。最后不得不所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以后期望能有更多的这类实践活动,使我们所学的知识真正的到运用,使我们对于所学的知识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法庭的观后感篇4
法庭里,审判长威严地坐在高背椅上,用庄严而又洪亮的声音宣读着判决书,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空气中弥漫着紧张而又严肃的气息……
实不相瞒,这是我们学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场景。法庭,似乎与小学生遥不可及,小演员们演得有板有眼,让我们看到了法庭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两位“被告”后悔地低着头,用祈求的目光怯生生地望着法官,希望对自己网开一面,能够从轻处罚;而“被告”的“亲人”则捶胸顿足,失声大哭。面对这一切,法官也是爱莫能助——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是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自己也必须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小到付出金钱,大到付出生命……
那么,作为小学生,我们又该从何做起呢?我们是未来祖国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的举止,守法的行为。现在全社会都提倡和谐建设,我们也必须投入其中。当然,单凭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还得小手牵大手,动员上一辈一起维护法律,遵守法律。
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明天的阳光将会更加灿烂,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法庭的观后感篇5
20××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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